我国耕地生产粮食,只够养活中国14亿人,没有给狗留下种狗粮的耕地。这些用粮食养狗的人,是在浪费宝贵的粮食,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有一天,产的粮食不够全国人民吃,国家还会实行限量粮票供给制,每人每月27斤粮,请问养狗人士,你会将你的27斤粮拿出一半喂狗吗?
所谓成年人,应该而且必须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
狗是六畜之一,无用而赡养,人类不具备这种义务,更没有这个责任。即便想把狗勾全部赡养起来,人类也没有这种能力。只能望狗兴収。
人贵有自知之明。养狗之前就应该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具备经济能力而大量“救助”“流浪狗”是一种不成熟的低智商行为,或者说潜意识里具有残忍的虐狗动机。
没有能力养狗了,就应该出售或宰杀,绝不能把狗勾活活饿死。更不能用饿狗来骗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