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金毛,一个月抱回家养,现在七岁零俩月,我经常看着它,就觉得她是个小姑娘,又乖又可爱,胖乎乎的,连呼噜声都觉得好听
但是在三岁之前我很忙,没有时间陪伴,它简直啃一切,晚上回家家里都是大便小便随处地雷,我真的因为它狂躁过,甚至冒出一次恶毒的念头,就是你跑丢多好,自己再去找个好人家。
但是狗子很爱我,每天都很依恋我,甚至睡觉都要在床下边跟我头朝一个方向。
三年过去以后,工作没有那么忙了,我的性格也沉淀下来了,说句心里话,我现在好爱我的狗,甚至它掉的每一根毛都不讨厌了,现在它是我的家人,我已经把它当闺女养了。
仔细想一下,如果我当初不把它抱回家,说不定它会有更好的人生,是我剥夺了它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