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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子被藏獒吓撞车,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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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匿名网友

如何看待女子被藏獒吓撞车,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

4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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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3 11:16:07

    如何看待女子被藏獒吓得撞车,狗主人被判赔100多万?你知道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人吗?离开原主人后,它宁可饿死也不吃别人喂的东西。

    2015年8月22日下午16时许,周女士从自己家骑一辆电动车去菜园子里摘菜。经过同村的丁某家门口时,遇见丁某和他家养的藏獒在不远处的路上游荡。

    因为藏獒长得实在是高大凶猛,周女士见到立刻生出恐惧之意,于是便跟丁某提出要求,希望他能看管住自家的狗,或者将狗带回家中。

    没料到丁某轻描淡写的说:“你走你的就行,我家狗不咬人。”周女士无奈之下,壮着胆子骑车,谁知藏獒一回头,向她走过来。她一慌神,便撞到了墙上,后来高位截肢。

    她将狗主人告上法庭,法院判处狗主人赔偿100多万元。连养狗的我都想说:罚得对,这种大型凶猛犬只不适合遛,更不适合散养!

    这种大型猛犬可能许多人没见过,我到见过。我在某小区上班时,一位租客就养了一头藏獒,只是他遛狗时有绳子。看见好吓人,每次都是丟只活鸡去喂它,场面好血腥和暴力!

    所以,这位法官也判得好!我家也养了四只宠物小狗,三只泰迪,最多体重才20斤。象这种大型犬体重起码有100多斤,并且藏獒一生只认一个主人,意思就是只有主人它才不会咬!

    其它人千万别靠近藏獒,它属于高原区的狩猎犬,连狼见了它都会跑路,它会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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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3 11:16:07

    2015年8月22日,浙江诸暨的周女士骑电动车经过丁某家门口时,遇见丁某和他养的藏獒在路上,周女士请求丁某管住狗,但丁某却说狗不咬人。周女士无奈经过藏獒附近时,藏獒突然向她的方向走来,周女士吓得试图躲避,身体失去平衡,驾驶电动车撞墙,致高位截瘫。周女士向丁某诉赔获法院支持,丁某须为自己的疏忽管理行为赔偿100多万元。

    非常支持法院判决,藏獒属于体型较大的凶猛的犬类,极具危险性。

    藏獒,属獒犬类,是一种体型较大且性格十分凶猛的大型犬类,一般的成年藏獒体重64-82公斤左右,肩高约61-71厘米。近看就像一个孔武有力的胖子趴在地上,而且动作迅猛,性情残暴。

    这样的大型犬就算关在笼子里,也让人感到害怕,就像平常我们看到动物园里的老虎一样,它靠近笼子,人们都避而远之。更何况是外放散养,藏獒兽性大发之时,一个成年人绝对控制不住,更别说此案中的狗主人是位女性了,最令人咂舌的是,狗主人事发前还口口声声说它家狗不咬人。拜托,那是藏獒,性情凶猛的肉食动物,是个人靠近点都吓得腿软。

    而法院也是鉴于这点,由于大型凶猛犬类吓致路人伤残,狗主人负主要责任,赔偿伤者100万。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合理的。

    没有明文禁止,养狗是人们的自由,但请务必保证路人安全。

    养狗是很多朋友的爱好,或许纯属是因为喜欢,或许是一种精神寄托,又或许是因为需要陪伴。这些理由都足以让爱狗人士养狗,在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文禁止养狗之前,我们一般百姓无法制止,只要能做到文明养狗,不养大型犬,一般人都能理解甚至支持。

    但是,养狗一定要确保管理到位,绝对不能威胁到旁人安全。自己养的狗不会咬人这是我听到最可笑的笑话,狗不咬人(特指大型犬)一般是在一下几种情况下:

    • 肚子不饿
    • 食欲不振
    • 狗主人在身边
    • 没有忽然间兽性大发

    只要满足以上随便一种因素,犬类就可能攻击人类,而且是无差别攻击。就算狗主人能做到所有安全预防措施,但也料不到什么时候,狗会兽性大发,毕竟,狗是畜类,没有智慧,没有人性的。

    另外,其实养狗的意义更多是精神方面的需求,从这点来看,养条小狗同样可以满足需求,为何一定要养大型犬呢?至少,小狗便于控制,能把危险系数降到最低,最大可能保障旁人安全,何乐而不为呢。

    遇有大型凶猛犬类,在无法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要冒险通过。

    在这件案件中,手伤的女士在明知道存在危险的情况下,还冒险前进。这不得不说,这位女士胆子挺大的,如果换做是我,在面对藏獒这类大型凶猛犬类,我宁愿绕路也不敢从它身边经过。

    我们要明白,犬类自古以来就是为人们看家护院的,见到陌生人,肯定会多加关注,甚至会对着陌生人狂吠不止,如果涉嫌侵犯到它的地盘或者威胁到主人的安全,正面攻击是再正常不过了。

    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多加小心,不能过于相信狗主人的话,宁愿绕路,一定要保证自身安全。


    我们无法强制他人不养狗,我们理解养狗人的爱好需求,我们“同意”爱狗人士养狗。但养狗的朋友们是否能反过来为我们考虑下,你养,是你的自由,但最起码,要保障路人安全。有相关数据显示,每年狗伤人数量超千万,这是一个庞大的数目,希望养狗人士多上点心,保证养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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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3 11:16:07

    【雨畦观点】不作不死,养啥不好,非得养只藏獒,且还如此猖狂。


    2015年8月22日下午16时许,周女士骑着电动车经过同村丁某家门口时,碰到了不远处的丁某和他家养的藏獒。周女士瞅着就害怕,希望丁某将狗带回家中。可丁某直接当成了耳旁风,明确表示拒绝,并说你骑你的车就是,我的狗不会咬人。


    无奈,周女士只好壮胆前行,眼瞅着越来越近,慌乱之中为了躲避前行,过于紧张导致身体失去了平衡,撞向了一旁的墙上,造成了一级伤残的后果,直接高位截瘫。



    该起案件经过法院一、二审判决,最终判 赔100多万。养狗者得注意,养烈性犬的更得注意。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伤害是不分有意还是无意,只要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就得赔偿。除非受害者是故意为之。


    一个自以为是的举动,平白无故损失100多万,值得吗?别人明确跟你说怕藏獒,希望你能牵走,你却想当然,说你家狗不会咬人。不会咬人就没事了?吓人都不行。


    所以说,不作不死。没事不要瞎嘚瑟,100多万干点啥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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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3 11:16:07

    高位截瘫的后果很严重!狗主人占大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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