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丢狗半月后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疑索酬不成摔死小狗”这个新闻?

发布于 2021-12-16 19:48:03
2018-01-11 11日中午,成都龙泉驿区一家宠物医院。21岁南充女孩小吴抱着一条小狗失声痛哭,怀里的小狗尚有体温,双眼睁着、全身耷拉,医生抢救一番后宣告狗已经死亡。 11日上午,苦寻丢失爱犬已超过半个月,本已心力交瘁的小吴,在和捡养人网络沟通十多天后,几经周折亲自上门讨还自己的爱犬,结果却出现了揪心的一幕:狗最终在捡养人那栋楼下躺着,嘴角流血,还在抽搐。急送医院抢救,小吴的爱犬没有抢救过来。医生指出,狗的死因应为从高处摔下,然后头部出血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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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丢狗半月找回爱犬尸体!女主人痛哭,是被抛下6楼摔死的!

一个姑娘,半个月前打扫屋子的时候,她养的爱犬lion偷偷跑了出去,因为比较笨,找不到回家的路,就被保安捡到放门卫室了,后有两个男人把狗领走了,送给了这次事件的另一位主人公,何女士。

加到之后,何女士百般推脱,甚至说已经送到狗肉店了,但姑娘套出了话,知道还在她家里。

这是期间的聊天记录。

中间还要让她弟弟做这位姑娘的男朋友,而实际是这样的:

让他睡这位姑娘,这算不算教唆犯罪(强奸罪)?

后来这位姑娘忍无可忍,带着警察、记者上门,当时还能听到狗叫,但破门后发现,找不到狗,接着到何女士的窗户下面看,发现她的爱犬LION躺在楼下,奄奄一息,显然是被摔下楼的,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原回答:

聊一个细节,以免被人误会。

注意上面的时间,是12月24日。到狗被摔下楼,刚刚好过去半个多月,所以是得知狗在对方手上第二天,就表明自己愿意出钱的态度,最开始摔狗的也同意了,但接下来不久后,摔狗的又反悔了,无论如何都不给狗,并索要生活费、狗粮费。

而不是一些人认为的:狗主人最后才转变画风,只为了截图搞个大新闻之类的……

之后摔狗的向狗主人要狗粮费的时候,是拉扯了很长时间后,对于这种侵占了我的狗,又不断想勒索钱的,扪心自问,你们谁会给她好脸色?

狗没有狗权,但属于个人财物,直接报警就可以了。

损坏他人财物+敲诈勒索罪,如果证据确凿的话,只要狗主人方不接受庭外和解,应该能进去。可能关不了多久,但留了案底,对她以后的生活必然会有很大的影响。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遂的话,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希望爱狗人士都可以在法律范畴内,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理解这位女士悲痛的情绪,过去也养过狗,知道时间久了,它们就像我们的挚爱、亲朋一般。对那些无端虐狗者的行为十分痛恨。

但为了您的家人和您自己着想,还是请在法律范畴内,让对方付出应有的代价。

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进一次监狱已经是非常严重的惩罚,再加上这件事情曝光的程度,周边的舆论也会对她造成非常大的影响。就算您找人打她一顿,也只是疼个一两天而已,对于这种人来说,太轻了,远远比不上在合法的范畴内,让她付出的代价大。

这些可能抚平不了您的悲痛,但也让她付出了非常惨重的代价。

也希望其他的爱狗人士,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能在合法的范畴内,来解决问题。

看到两张聊天记录,感慨万千。

看她嘱咐对方一件件小事,不吃盐,喜欢粘着人睡,喜欢叼小东西,简直就像一个母亲,在说自己孩子一样。

态度这样低微,都已经求着对方还给自己了,结果换来狗被扔下楼惨死的结局。

希望这些故意伤害别人挚爱的人越来越少,希望她能够付出法律范畴内,应该有的代价。

又欣慰又心疼这位姑娘的理智,这是她的两条微博:

还有她这一条,配图说:别怕,我带你回家了。

事情一时间在网引发热议:

对于这种行为,你怎么看?

爱宠问答网
爱宠问答网 2021-12-16
认证宠物医生。

近日,有媒体报道“成都姑娘小吴的柯基犬莱恩走丢,小吴联系上捡狗人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甚至声称要火烤狗肉。”昨天,小吴到捡养人何女士家协商却被拒门外,听到屋内狗叫声不久后便在何女士家楼下发现嘴角流血,不停抽搐的莱恩,莱恩在送医后不治身亡。当天夜里,龙泉警方介入此事。

今天上午,狗主人小吴发布微博:谢谢一直关注这件事情的朋友们,真的非常感谢你们。我目前很安全,昨天很乱只能尽力叙述事情的经过,希望能为lion(我的狗狗)讨回个公道。昨天半夜我在派出所见到了何女士,她哭着向我道歉了,但是我的lion已经没了,这件事我无法释怀。现在我正式发表声明:一、要求何女士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二、走法律程序,她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在此寻求法律援助,希望相关机构和个人能够帮帮我);三、必须赔偿我所有的损失。

道歉或不成立 索赔没问题

如狗价值达5000且能证明被故事杀害 可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小吴提出的几点要求,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联系到四川蜀信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他表示,小吴第一点提到的道歉,从法律上来说法院是不会这样判罚的。“道歉是用于侵犯个人名誉权,也就是网络上的谩骂、诽谤等”,因此从他们具体的事件上来看,如果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道歉这一点,法院是不会给予相应判决的。

李律师表示,捡狗人对狗是有义务妥善保管的,如果因为她的行为造成狗死亡的话,她也有义务进行赔偿。“无论是财物还是猫狗类的小生命,捡到的人都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如果小吴现在寻求法律途径,那么法院应该会委托鉴定机构对狗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要求对方来进行赔偿”。

此事一出,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也有不少网友为小吴留言提供法律意见。其中微博认证的一位专业律师@法山叔除了发文给出一些看法和专业意见外,还提到了“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其中提到故意损坏财物5000元以上即达到构罪条件。因此若经鉴定,宠物狗价值超过5000元,在该犬确被故意摔死的前提下,宠物狗主人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法山叔的观点,李律师也表示赞同。“首先要确定价值才能朝这个方向走”,李律师说,狗狗是否办证并不影响这个财产的性质,只要现有的证据下能够证明这条狗是小吴的,且达到够罪的价值后就可以朝这个方向走。但是,李律师还提到,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前提一定是故意,因此要确定这个狗究竟是怎么死的,是故意还是过失。

此外,李律师提到,目前我国是没有关于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的,如果在构不成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小吴可走的途径:1、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通过舆论对其进行谴责。

全国人大代表:虐待动物无法律约束 建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看到,这些年来,虐待小动物事件频频曝出,而不少专业人士以及全国人大代表也在早年便提出了立法的建议。2010年,一行专家便提出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2017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出:虐待动物无法律约束,建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

今天上午,成都全搜索新闻网记者联系到朱列玉,他认为,当下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自然中就包括了动物。他认为,社会的进步关爱应该越来越多,残忍越来越少,而虐待动物反映的是一种残忍,宣扬的是一种残酷,这对人类文明和法制的进步都是有阻碍的,或许会给社会和青少年做出恶劣的示范,因此,需要在法律上予以有效约束和遏制。朱列玉说:“在有些国家,吃猫狗都是要坐牢的,或许我们现在还到不了那一步,但是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法治文明也应该跟上,这些人之所以猖獗是因为没有法律的制约,如果有,我想会起到一个震慑作用,慢慢地大家知道这个是违法,或许就不会干了”。

朱列玉建议,首先纳入治安管理处罚,再制定动物保护法,最终在刑法里有所体现。“入刑现在或许还不成熟,但是其它的我也还在研究和考虑,我们需要多少年,需要怎么做,需要呼吁一些什么。今年的全国两会我还会继续提,会讲一些新案例”。

来源: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这个新闻看到后感到震惊,但是,仔细看过狗的主人和捡到狗的女人的聊天记录,我感觉这个捡到狗的女人有心理疾病。

她的聊天记录,不像是一个正常人,完全像一个心里扭曲的人。首先,狗的主人好话说尽,她却无动于衷。其次,还非要把自己的弟弟介绍给丢狗的女孩。我看到这里都气愤了,你弟弟是他妈什么东西,随便就介绍给别人?你他妈以为人家小吴姑娘是开废品收购站的吗?

你霸占人家的狗,还一直说扔了,杀了,烤狗肉,这是多变态的人才能有这多的想法,才能有这多的花样?

从聊天记录里可以明显看出来,这个女人就是想要钱,还不好意思直接说明,一直逼小吴姑娘主动说给钱。小吴姑娘答应给一万了,她感觉答应的太痛快了,自己吃亏了,所以反悔了,又说出什么狗粮狗窝的钱。其实就是想多要点钱。

你他妈想要钱直接说呀,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呢?想要钱,还感觉不好意思,最后人家找上门了,气急败坏的把狗摔死了。这种行为也只有一个不正常的人才能干出来。

作为一个老师,你机关算尽,没有做到为人师表。作为一个母亲,从小就没有给孩子做出正确的示范。你还成立教育机构,恶心死了。

我从来都是就事论事,不拿人家的职业说事。但是,你例外,你叫我们见识了赤裸裸的人性丑陋。别说和你在一起生活,听到你看到你,都感觉恶心。

希望你午夜梦回的时候,不要梦见那只小狗来找你,它是一条无辜的生命。

爱宠问答网
爱宠问答网 2021-12-16
认证宠物医生。

那个拒不归还狗狗,并摔死狗狗的女人——何兴丽,34岁,上东阳光三期,女儿在读幼儿园,川师大成龙校区老师,开了一家叫韩江教育的教育机构。这样的人就应该辞退她,毫无爱心可言,简直就是心理变态(转发文章)。最新消息爆出这老师以有关系加分进大学欺诈学生什么的!十分恶劣

爱宠问答网
爱宠问答网 2021-12-16
认证宠物医生。

捡到东西归还给失主,向失主索取酬金法律角度上说并不违法。也就是可行的。索要酬金如果逼近所拾得物品价值或者超出,那么就有构成敲诈的嫌疑。

新闻中情况虽然比较复杂,但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那就是狗死了。

问题是,狗怎么死的,谁造成了狗的死亡。是故意还是过失,这些才是案件审理的关键。如果故意造成狗狗死亡,可能不只是赔偿,可能会牵涉到法律中的故意毁坏私人财物罪。



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丢狗的就不对了!本来对狗的看法是丢狗者养狗也,视为爱狗人士奉行的是狗命同等于人命。拾狗者视狗命就是狗命,甚至同等老鼠命,所以谁都没错。爱狗的应该赶紧出钱赎回来才对,所以丢狗的应该受到谴责。


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谢邀!宠物狗也好流浪狗也好,无论怎样都是一个生命,仅仅为了一点点酬金就将一个生命毁灭,这样的人可以用没有人性来理解,无论怎样都不要荼毒生命,请珍惜你自己生命也同时要善待任何一个生命,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

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看了一些文章对于这个女人的报道,品行极端差,以前骗过很多人的钱,其中一个说骗了10万元,说是帮办证,结果她消失了,这次总算找到她了。看来人性丑陋的人做出什么事都不是意外。希望这种人能受到法律制裁!过年了大家别忘给她送年冥币,让她早日陪那只狗狗!

宠来也
宠来也 2021-12-16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现在的老师都这么牛叉,刚刚出完罗某某高铁扒门,又来个成都何某某摔死小狗,我想问问现在的老师都怎么了,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利,谁在支持你们为所欲为。可能是物质刺激的原因,听说很多老师都是上课不好好教书,放学补课收钱,传闻有的老师通过收取补考费在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买房置地,如果真是这样,那真是莫大的悲哀,试问,作为这些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园丁,你们这样能教出来什么好学生?我小时候的老师们我觉得都很好,批评归批评,但是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学生。我小时候的语文老师陈老师,数学老师玄老师后来也是我儿子的老师,我告诉儿子,在学校叫老师,在校外要叫奶奶,以前的老师都有师德,有责任感,没有听说哪个老师补课收费的,现在呢,你敢不交补课费试试看,直接死在起跑线上,因为已经输不起了。幸亏我们家李阿宝从幼儿园托儿所开始,所有教过他的老师都有师德,万幸万幸。

社会重视教育,给老师物质以及荣誉上的奖励无可厚非,是大力提倡的,但是同时也应该加强对这个团体的监控和教育,让他们在教会学生的前提下首先要教会自己,可以网搜一下近些年被老师猥亵,****过的学生有多少,那些披着人皮的老师们丧失病狂干着龌蹉的事情,看着受害学生家长哭泣的场景,我在想如果换成我,我直接提着我们家厨房里的十八子剁骨刀杀过去了,他奶奶的,还没有王法了。

不过,教师队伍里的害群之马毕竟是少数,这些人可能是因为社会地位提高了导致了恶欲膨胀,希望老师们下一次出境是正能量,而不再是这些让人觉得恶心的事情(伞兵老李原创,眼睛肿了,看不清屏幕,可能有错别字,见谅)

爱宠问答网
爱宠问答网 2021-12-16
认证宠物医生。

这个事情,我也从头到尾翻看了,丢狗的女孩再三请求红衣女子还她狗狗,甚至愿意买10000元以内的狗狗去换,因为女孩对狗狗的感情深厚,红衣女子明显表现出心理变态的表现。从一开始要求女孩将狗狗送她,到无数次欺骗女孩说狗狗送人了,到卖去狗肉店了,无数次对女孩要挟,再到最后把狗狗从口水说是接绳子准备从楼上放狗狗下来,直至摔死,为啥这女子不直接把狗狗还给人家女孩,要从楼上放走狗狗,这表明红衣女子实属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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