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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小区大型犬咬伤多人,狗主称狗是捡来的,不赔医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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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匿名网友

重庆一小区大型犬咬伤多人,狗主称狗是捡来的,不赔医你怎么看?

10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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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养狗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啊

    我们缺少对狗主人依法惩治的雷霆手段,才让这种狗咬人不负刑事责任,连最起码的赔偿都不想付,让我们想想根源吧。

    这件事发生于重庆市盛世华城小区内,袁女士左手被一只阿拉斯加犬咬成重伤。这条狗是田某所养,据他说是捡到的。在施救过程中,这条狗又将两名邻居和保安咬伤。田某认为这条狗是他捡来的,属于流浪狗,自己只喂了10天,不愿承担受害人的损失。

    田某啊,你不想管,你捡回来养干什么,你犯了众多法律条款,逃是逃不掉的了。

    1、田某将阿拉斯加犬捡回来收养10天,已构成了事实上的饲养关系,狗咬了人,同样负有责任。

    2、阿拉斯加犬作为很多城市的禁养犬种,田某在捡到后应该及时送到公安机关收容处理,本意不善。

    3、依照重庆养犬条例第七条规定,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立即将伤者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依法承担疾病预防和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第三十条规定,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就地捕灭。

    被咬袁女士和两名保安、邻居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和保护。

    1、请求公安机关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田某违法行为追究责任。

    2、进行伤情鉴定后,构成轻伤的,除追究田某刑事责任外。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民事赔偿。

    3、在赔偿数额方面,除了必要的医药费、误工费和伤残费外,每人20万精神损害赔偿金一分也不能少。

    4、坚决不接受调解,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将田某所有财产进行封存,防止其变卖房产、转移资产,以逃避赔偿。

    5、一定要坚持起诉,不管到什么时候,有官司在身的田某都会因这三起索赔案,容易被列入失信人名单。你们要坚持从基层法院打到中院,从中院打到高院,再从高院到最高人民法院。

    6、记住一点,如果你们这次退缩了,达成了妥协。别的小区邻居看到养狗伤人都没有大事,那么,你们就将会陷入更多的犬只包围中。狗叫扰民、狗随地拉尿,狗伤人。

    我总认为法律对于养狗者太仁慈了,才导致养狗者的狂妄自大和无所顾忌。

    我是黎涛微世界我在等着你,谢谢您的阅读,欢迎提出批评指正意见,关注、点赞或评论。使我能够在批评中尽快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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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不管你的狗是买的还是捡的,只要是你负责饲养,你就要负责管理!狗咬了别人,是你管理不到位,理所当然要赔偿别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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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6 21:09:34

    恶狗伤人事件屡见不鲜,如今的社会现象很让我迷茫,世界本来就是人类的,不知从何时开始,狗却要站到了主导,无意中碰到了狗要给狗赔礼道歉,或大打出手,遛狗不栓绳,伤到人,还不讲道理,真乃无法理解。我们有些人连同类都不爱,却对狗狗情有独衷,有人说,“谁要伤了他的狗,就与谁拼命,哇塞!希望国家能够规范养狗市场,养狗要付出代价,不能随便什么人都能养的起狗,搞的到处都是流浪狗,实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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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6 21:09:34

    重庆小区阿拉斯家咬人,犬主不赔偿案例不在于田某捡来的有多长时间,重点在于“咬人的犬只是田某侄子牵出去走失”后重返小区咬伤人。

    首先,该咬人阿拉斯加犬本不是自小在田某小区长大,而是田某“由九龙坡区铁路中学捡回并带到小区”。有因必有果,若非田某将咬人犬从小区外带回饲养10日,起因又是田某侄子将咬人犬带出挣脱后跑回小区咬人……

    其中又包含田某“不当得利捡便宜心理”与咬人犬挣脱后又知跑回小区找田某,已形成事实上的犬与主人互存关系;同时,流浪田园犬很多田某不捡,便捡阿拉斯家。只因流浪田园犬不值钱,阿拉斯家不论品相捡到就是捡钱,毕竟是网红狗。

    以上事例分析,从法律角度上来看,事出皆因田某而起。即使真如他所说是捡来的,但袁女士及保安被咬都是拜田某捡狗所赐。若田某不捡回小区,此咬人犬不会咬伤袁女士及它人。因此本案袁女士及保安可共同起诉田某,让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养犬法规定:任何个人收养流浪狗,因事先到当地指定宠物医院做好有无传染病害检查,并及时做好防疫,到辖区派出所登记备案上户领证。若违反本条例,当地派出所及城建可对本人实行传唤,咬人犬没收,严全时拘留收容者并罚款。若收养者收留的犬只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可责令其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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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6 21:09:34

    小事情协商解决,大事情一般是很难协商,就要去法院。养一天也是你的狗,除非你说一天也没养,是这个狗像强盗和黑社会总跑到你家里,强行吃住在你家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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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来也
    2021-12-16 21:09:34

    捡来的、买来的、别人送的、临时管理的、帮别人牵一下狗绳,都没关系,只要咬人此刻狗由你管,你就要负责,这叫临时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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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无论拣来的买来的狗,你饲养了它是它的主人,它惹下祸事就由你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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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狗没有明确主人的话,喂养者就成了法律层面的主人了,直接打官司告他,有法可依。

    也提醒下法律意识淡薄的网友,不要去投食喂养流浪狗之类,万一哪天狗咬人你是要负责的。想想狂犬疫苗打多少针?以及其他赔偿,咬住老人的话,不可理喻地话你就麻烦上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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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只要是他养的狗,领养也是具有一定关系的,应主动到当地派出机关办理手续,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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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匿名网友
    2021-12-16 21:09:34

    谢邀,我个人认为,狗的主人说狗是捡来的,这句话不对,谁让你捡的,既然你捡了狗狗,狗狗咬人了,你就要负责任,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去报警,让警察来管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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