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狗主人遛狗不用遛狗绳,路人护子反被打成轻伤,该如何处理?
提问者
匿名网友
2018年11月3日19时24分许,余杭公安仓前派出所接到徐某报警称:当晚其在仓前街道某小区内被人殴打。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初步了解,报案人徐某(女,34岁)在小区内与金某(男,31岁)及其女友谢某某(女,24岁)因对方遛狗未拴绳吓到徐某小孩一事发生口角,后金某殴打徐某。
10人回答
匿名网友
2021-12-16 22:43:47你好:首先我承认我是一个很极端主义的人,拿我的上一辈来说吧,苦尽甘来有多少人能把狗像儿子女儿来养,所以我很反感那些养狗的人视狗如儿女。现在中国大部分是富裕了,你有心养狗这是你的权力,不养就做点善事支持那些贫困地区也不是不可以的,既然养了就要有规有矩,因为不牵绳遛狗随时都会有意外发生,尤其是小孩,当他看到狗因为怕就会躲,要知道人在躲避危险的时候是不知道后事的,假如躲的时候掉进河沟,躲的时候被骑单车,摩托车,甚至汽车撞到呢!等等。所有的意外都是不可控的,所以我个人认为要对那些遛狗不牵绳的主人要处理的让他知道严重性,发现一次禁止个人养狗,2年拉入黑名单,造成严重事故的要给与拘留,人是人狗是狗不可相提并论。谢谢!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您好!
因溜狗不牽狗绳而伤及无故,狗主人还动手打人,狗主人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对方所有费用,有关部门予以道德教育,批评其恶劣行为,给予适当警告处罚。谢谢!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这种行为应视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因为把狗带到公共场所,在将可能导致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不仅不制止和向人致歉,反而在公共场所公然屡次殴打一位保护孩子的女士,当着两个幼小孩子的面骑在孩子妈妈身上对其进行殴打致伤骨折,说明下手之狠,无视社会公德和法律。这种胸无法纪违背社会道德的行凶打人行为实属故意伤害;同时,也致使在一旁亲眼目睹自己的妈妈被人毒打这一场景的两个孩子精神心理上的极度恐惧,使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因为,该男子一连串的违背公共道德和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应定性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三罪并立并处并罚。根据该男子实施的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手段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程度,最低应判10年,最高可判15年有期徒刑。另外,要判罚赔偿被侵害方医疗、误工及精神损失费5~15万元(其中含在场目睹妈妈被殴打两孩子的精神损失费)。
公共场所带狗不监管,应严惩狗主人,其行为已给公众人群带来了巨大的危害性,若发生狗伤人事件,或狗主人还因此行凶伤人,狗主人应定性判决为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
犯罪事实如下:
根据视频监控记录的整个过程显示,男子将狗带到公共场地无视他人安危到行凶打人致伤一连串的违背公共道德和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该男子应对其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担负刑事和民事责任。
视频证据显示(一):狗主人男子因狗挥拳打人,属寻衅滋事。
视频证据显示(二):狗主人行凶对两孩子妈妈按在一车引擎盖上拳脚相加殴打一回合,经他人劝架拉开后,又返回将孩子妈妈摔倒在写路中间骑在身上施暴,将孩子妈妈打骨折。这一情节行凶行为,属故意伤害。
视频证据显示(三):该男子狗主人所实施一连串行凶打人的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全过程,都是在公共场所;另外,把狗带到公共场所,不予看护监管,必将会可能给他人公共场所人群造成伤害,属危害公共安全。
匿名网友
2021-12-16 22:43:47故意伤害,流氓滋事,必须判刑。养狗既然有法规,遛狗就应该按照法规。遛狗不栓绳本身就是违法了,还故意把人打的轻伤。这不是故意闹事是什么?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这种养狗人无德,人不如狗。此种遛狗法严重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狗主人应该预见!行人护子驱狗出于本能反应,合情合理。而狗主人出手打人致伤也太过于霸道嚣张!支持严惩狗主人以儆效尤,适逢打黑除恶之时,宜加大量刑一并除之!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遛狗男疯狂打人,重判十年。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狗应该这样遛,否则就是纵狗谋杀罪和故意伤害罪。
匿名网友
2021-12-16 22:43:47文明养犬是基本素质,不栓绳还打人,需要报警,并且没收犬只。
宠来也
2021-12-16 22:43:47遛狗不牵狗绳,没有道德。无德之人就没德可谈,直接报警。狗伤到人由喂养的人承担责任!
匿名网友
2021-12-16 22:43:47人假狗辉,严惩不贷。借狗行凶,破坏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