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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之前发生过几次高速拦车救狗事件。
法律责任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描述可以看出,志愿者拦截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运狗货车,已经严重危害到了高速公路的公共安全。我们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车开得特别快,如果人为地突然上去将车辆拦截。很可能造成后车追尾,然后造成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所以说,这种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出发了刑法。
法律责任二:抢劫罪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由以前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知道。那些爱狗志愿者将运狗货车拦停之后,强行要求货车司机将狗狗送给他们,他们打着爱狗的旗号,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明目张胆。这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抢劫罪。
法律责任三:非法拘禁罪和侮辱罪
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由以前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知道这种高速拦车救狗的行为,往往在事发之时将运狗货车在高速上拦停,然后将司机拽出来,拘禁他的自由,然后通过网络等方式捏造他无证运狗、屠宰狗的行为。可是事后通过警察调查发现,货车司机,一切证件都是合法的。所以这些志愿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刑法的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法律责任四:强迫交易罪
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职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些爱狗人士将车拦停以后。如果事主不愿意将狗释放,他们会强迫司机释放狗狗,然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行为已经是强买强卖的行为了,已经触犯了刑法。
此外,他们还涉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行。
当然现在有很多偷狗贼,同时也有很多非法贩狗的行为发生,但是还有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平的,只要他干了违法的事儿,就一定会受到处罚。我认为个人不能去处罚他人,要不然要法律干嘛。
小编有话说:我很想问问这些高速上救狗的志愿者们,你们吃不吃猪肉,鸡肉,羊肉,牛肉。莫非你们全部都是素食主义者吗?即使全部都是素食主义者,那么你们为什么只救将要被杀的狗狗,却不救待屠宰的猪牛羊鸡。生命都是平等啊!
图片来源于网络。
谢谢!
最最讨厌的就是打着爱狗的旗号,干见不得光的事。狗再可爱,毕竟是畜生,难道比人的生命重要。你在高速上强行逼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你们也无权查问,运狗方有无合法手续,涉嫌抢劫,即使象征性的给了俩钱,也属强买强卖。更何况,打着爱狗的名义,抢到狗,将名贵的选了卖掉,无价值的扔掉,变流浪狗,咬人的报道屡见不鲜,所谓爱狗人士的所作所为己触犯刑律。
谢谢邀请。
作为公职律师,我来答一下。
我的看法:拦车者,最低罚款,拘留,最高要承担刑法责任。
根据第69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警察执行公务。
根据第99条规定,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第(八)项规定的非法拦截行为,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高速公路是特殊的路段,平均速度80公里,最高速度可以120公里甚至以上。
在高速路上拦车救狗,本来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可能对其他过往车辆正常行驶带来较大不安全因素,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确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面对动物志愿者的这种救助行为,精神可嘉,行为不当。一般应担负以下法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紧急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无数血的教训已经证明,随意停车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题中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自己的安全,对别人也构成非常大的危险。因此,按照法律不仅承担扣分罚款行政责任,一旦引发事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法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高速汽车的专用道路,并限定了最低车速(60km/h)。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不仅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将严重危及自身生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同样由责任人承担。即自行承担危害后果。
为了实施自己的动机,故意拦截车辆,并出现危害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看见被狗咬伤的老人和儿童吗?当然,也有极可爱的宠物狗。但是,打着爱狗的旗号高速拦车是很不对的。害人害己。如果我开车被拦,当危机我生命安全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撞上去……。
我认为在高速上拦车救狗,就是一些人策划出来的,他们用爱心唱白脸,谁知道最终他们想干什么!
我认为我们对这些拦车者的没有一定的惩罚肯定是不对的。我有一个朋友,第一次开车上高速公路,不敢把车开快了。后来他还被罚款了,成为半年的笑点。
把车开慢了还被罚款,那么把车停下来,或者说用自己的车把别人的车停下来,这肯定要重罚的,我们不要被他们所谓的爱心蒙蔽了双眼。我们说大家都很幸运,如果那天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伤及无辜者,谁来负这个责任?
所以我认为那些策划的人,那些拦车的人,最少有以下几个罪名,
第一,是寻衅滋事。如果我们真的有爱心,我们可以给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他们不是可以了吗?何必让我们这样去作秀?
第二,以危险方法危及公共安全。我们想一想,如果后面来了车子,刹车来不及了,开车的人又不想撞着人,他猛打方向盘,肯定会造成侧翻,那么车里面的人就会受到遭殃。另外紧跟着后面车子呢?也会受到遭殃的。
第三,他们这种行为就是拦路抢劫。不管他们以什么样的名义。他们拿下了一车狗,就要把狗拿走。他们凭什么?如果他们发现里面有所谓的宠物狗,他们就可以说那宠物狗是他们的。即使是他们的也要由有关部门鉴定,证明是他们在才可以。否则就是抢劫。
第四,我还没有找到什么罪名给他们。但是我认为这是最严重的,他们给世人做了一个很坏的榜样。只要我以爱心为名义,我就可以做任何事情。这种人如果不严加惩罚,到头来一定会有很多人学习他们的。
第五点,我依然坚持的认为,他们就是以利益为基本目的的。我们想一想,如果高速公路上有某人的车子坏了,或者是上面的西瓜掉下来啦,叫他们去帮一下忙,他们会去吗?
我想他们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把狗拦下来了,然后把狗拿走了,或者是最终以很便宜的价钱,把狗买走了。那么他们的爱心举动,就会受到一些跟他们有利关系的媒体的报道,于是世人皆知。这样他们得到利益的途径就两个,第一个途径: 他们会等着有很多爱狗人士来领养这些狗。当然肯定不会是白白拿走的,要给钱的,一条狗就要1000多呢,媒体已经报道了这样的先例,一车狗是多少?100条狗吧,那就是10万。第二个途径,那就是会有一些爱心人士给他们捐款,捐物。
我们看一看他们在高速公路上一拦,他们到底得到了多少?
请给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谢谢诚邀:
关于狗狗的新闻报道很多,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关于偷狗的报道,每每看到内心都十分的气氛,看到偷狗贼被处理心里也十分的舒畅。
爱惜小动物,爱护狗狗并没有错,是很好的行为,我也赞成。但是如何来保护它们?确是要好好的思量一下,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来想办法解决,这才是可行之道。高速上拦车救狗的行为就很过激了,这样不但起不到好的作用,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首先,高速上拦车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由于你的过激行为,可能给高速公路造成堵塞甚至是交通事故。高速堵塞还算比较好的情况,交警会给你扣分罚款的处罚,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可就严重了,如出现伤亡事故,那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其次,你考虑过负责运狗的车辆和人,他并不是收狗的或是偷狗的人,他只是负责运输的物流人员,你在高速上拦截他的车辆,抢劫他的货物,假如他运的不是狗狗,但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啊!我想大家都知道,你犯了抢劫罪,问题是不是又严重了呢?
再说,高速公路上本来就比较危险,大家都知道,为什么不对运狗车辆进行跟随,待出了高速以后再采取合理的办法进行解救他们呢?
爱护动物是好事,不要因为做好事就可以忽视法律的存在,违法犯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说的对吗?欢迎讨论,谢谢!
第一个法律责任,侵犯了他人的物权,需要依法承担侵犯物权的民事责任。他人从高速公路上运输狗出售,狗作为物,所有人有权出售,并取得对价,拦车不让出售狗,侵犯了他人的物权,但是拦车人让购买放生可能例外。
第二个法律责任,可能危害公共安全。高速公路上拦车具有高度的危险性,术易造成他人车毁人死,应视具体情形追究拦车的刑事责任。一般涉及二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造成多辆车碰撞应当认定前罪,仅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交通肇事罪为宜。
在未确保安全情况下拦车造成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认为,应该按“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
重典治乱相。不仅是狗,其他的动物需要被保护,这无可厚非。但是,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规范,打着保护狗或其他动物的口号,去扰乱另一个领域的正常秩序,甚至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不仅仅是极度自私的行为,更是法律上严令禁止的行为。
高速上拦车,明知非常危险还予以实施,主观上是一种故意,侵犯的客体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特征。
有些人喜欢将自己的兴趣爱好甚至是“善良”强加在别人身上,要求其他人也必须支持和效仿他,这不是真善良,你在自己的空间行使自己的行为,不影响他人是可以的,但一旦进入了别人的空间,就应该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生命财产,不能以自己的理解,被自己置身于自己编织的道德制高点,再对别人的行为横加指责。这本身就是错误的。
10人回答
宠来也
2021-12-17 02:00:03强烈谴责这种高速拦车救狗的违法行为。不要打着爱狗的名义,做着违法乱纪的事情!
法律责任一:危害公共安全罪
由描述可以看出,志愿者拦截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运狗货车,已经严重危害到了高速公路的公共安全。我们大家都知道高速公路上的车开得特别快,如果人为地突然上去将车辆拦截。很可能造成后车追尾,然后造成不可挽回的交通事故。所以说,这种行为已经危害到了公共安全,出发了刑法。
法律责任二:抢劫罪
由以前的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知道。那些爱狗志愿者将运狗货车拦停之后,强行要求货车司机将狗狗送给他们,他们打着爱狗的旗号,公然抢夺他人财物,明目张胆。这已经触犯了刑法的抢劫罪。
法律责任三:非法拘禁罪和侮辱罪
由以前新闻报道,我们可以知道这种高速拦车救狗的行为,往往在事发之时将运狗货车在高速上拦停,然后将司机拽出来,拘禁他的自由,然后通过网络等方式捏造他无证运狗、屠宰狗的行为。可是事后通过警察调查发现,货车司机,一切证件都是合法的。所以这些志愿者的行为已经触犯到了刑法的侮辱罪。非法拘禁罪等。
法律责任四:强迫交易罪
这些爱狗人士将车拦停以后。如果事主不愿意将狗释放,他们会强迫司机释放狗狗,然后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这种行为已经是强买强卖的行为了,已经触犯了刑法。
此外,他们还涉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行。
当然现在有很多偷狗贼,同时也有很多非法贩狗的行为发生,但是还有法律,因为法律是公平的,只要他干了违法的事儿,就一定会受到处罚。我认为个人不能去处罚他人,要不然要法律干嘛。
小编有话说:我很想问问这些高速上救狗的志愿者们,你们吃不吃猪肉,鸡肉,羊肉,牛肉。莫非你们全部都是素食主义者吗?即使全部都是素食主义者,那么你们为什么只救将要被杀的狗狗,却不救待屠宰的猪牛羊鸡。生命都是平等啊!
图片来源于网络。
谢谢!
宠来也
2021-12-17 02:00:03最最讨厌的就是打着爱狗的旗号,干见不得光的事。狗再可爱,毕竟是畜生,难道比人的生命重要。你在高速上强行逼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你们也无权查问,运狗方有无合法手续,涉嫌抢劫,即使象征性的给了俩钱,也属强买强卖。更何况,打着爱狗的名义,抢到狗,将名贵的选了卖掉,无价值的扔掉,变流浪狗,咬人的报道屡见不鲜,所谓爱狗人士的所作所为己触犯刑律。
匿名网友
2021-12-17 02:00:03谢谢邀请。
作为公职律师,我来答一下。
我的看法:拦车者,最低罚款,拘留,最高要承担刑法责任。
一、涉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第69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都不能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除非警察执行公务。
根据第99条规定,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第(八)项规定的非法拦截行为,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涉嫌违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速公路是特殊的路段,平均速度80公里,最高速度可以120公里甚至以上。
在高速路上拦车救狗,本来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可能对其他过往车辆正常行驶带来较大不安全因素,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危险,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确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匿名网友
2021-12-17 02:00:03面对动物志愿者的这种救助行为,精神可嘉,行为不当。一般应担负以下法律责任:
一、高速公路不得随意停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除了车辆发生事故或者故障等必须停车的紧急情况外,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
无数血的教训已经证明,随意停车带来的危害极其严重。题中这种行为,不仅影响自己的安全,对别人也构成非常大的危险。因此,按照法律不仅承担扣分罚款行政责任,一旦引发事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触犯刑法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是高速汽车的专用道路,并限定了最低车速(60km/h)。行人进入高速公路,不仅影响其他车辆行驶,将严重危及自身生命。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危害,同样由责任人承担。即自行承担危害后果。
三、故意拦截车辆,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实施自己的动机,故意拦截车辆,并出现危害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匿名网友
2021-12-17 02:00:03没有看见被狗咬伤的老人和儿童吗?当然,也有极可爱的宠物狗。但是,打着爱狗的旗号高速拦车是很不对的。害人害己。如果我开车被拦,当危机我生命安全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地撞上去……。
匿名网友
2021-12-17 02:00:03我认为在高速上拦车救狗,就是一些人策划出来的,他们用爱心唱白脸,谁知道最终他们想干什么!
我认为我们对这些拦车者的没有一定的惩罚肯定是不对的。我有一个朋友,第一次开车上高速公路,不敢把车开快了。后来他还被罚款了,成为半年的笑点。
把车开慢了还被罚款,那么把车停下来,或者说用自己的车把别人的车停下来,这肯定要重罚的,我们不要被他们所谓的爱心蒙蔽了双眼。我们说大家都很幸运,如果那天发生了些什么事情,伤及无辜者,谁来负这个责任?
所以我认为那些策划的人,那些拦车的人,最少有以下几个罪名,
第一,是寻衅滋事。如果我们真的有爱心,我们可以给当地的有关部门举报,他们不是可以了吗?何必让我们这样去作秀?
第二,以危险方法危及公共安全。我们想一想,如果后面来了车子,刹车来不及了,开车的人又不想撞着人,他猛打方向盘,肯定会造成侧翻,那么车里面的人就会受到遭殃。另外紧跟着后面车子呢?也会受到遭殃的。
第三,他们这种行为就是拦路抢劫。不管他们以什么样的名义。他们拿下了一车狗,就要把狗拿走。他们凭什么?如果他们发现里面有所谓的宠物狗,他们就可以说那宠物狗是他们的。即使是他们的也要由有关部门鉴定,证明是他们在才可以。否则就是抢劫。
第四,我还没有找到什么罪名给他们。但是我认为这是最严重的,他们给世人做了一个很坏的榜样。只要我以爱心为名义,我就可以做任何事情。这种人如果不严加惩罚,到头来一定会有很多人学习他们的。
第五点,我依然坚持的认为,他们就是以利益为基本目的的。我们想一想,如果高速公路上有某人的车子坏了,或者是上面的西瓜掉下来啦,叫他们去帮一下忙,他们会去吗?
我想他们的程序是这样的,首先把狗拦下来了,然后把狗拿走了,或者是最终以很便宜的价钱,把狗买走了。那么他们的爱心举动,就会受到一些跟他们有利关系的媒体的报道,于是世人皆知。这样他们得到利益的途径就两个,第一个途径: 他们会等着有很多爱狗人士来领养这些狗。当然肯定不会是白白拿走的,要给钱的,一条狗就要1000多呢,媒体已经报道了这样的先例,一车狗是多少?100条狗吧,那就是10万。第二个途径,那就是会有一些爱心人士给他们捐款,捐物。
我们看一看他们在高速公路上一拦,他们到底得到了多少?
请给我一双慧眼吧,让我把这纷扰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宠来也
2021-12-17 02:00:03谢谢诚邀:
关于狗狗的新闻报道很多,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关于偷狗的报道,每每看到内心都十分的气氛,看到偷狗贼被处理心里也十分的舒畅。
爱惜小动物,爱护狗狗并没有错,是很好的行为,我也赞成。但是如何来保护它们?确是要好好的思量一下,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来想办法解决,这才是可行之道。高速上拦车救狗的行为就很过激了,这样不但起不到好的作用,可能还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首先,高速上拦车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由于你的过激行为,可能给高速公路造成堵塞甚至是交通事故。高速堵塞还算比较好的情况,交警会给你扣分罚款的处罚,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问题可就严重了,如出现伤亡事故,那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了。
其次,你考虑过负责运狗的车辆和人,他并不是收狗的或是偷狗的人,他只是负责运输的物流人员,你在高速上拦截他的车辆,抢劫他的货物,假如他运的不是狗狗,但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啊!我想大家都知道,你犯了抢劫罪,问题是不是又严重了呢?
再说,高速公路上本来就比较危险,大家都知道,为什么不对运狗车辆进行跟随,待出了高速以后再采取合理的办法进行解救他们呢?
爱护动物是好事,不要因为做好事就可以忽视法律的存在,违法犯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说的对吗?欢迎讨论,谢谢!
匿名网友
2021-12-17 02:00:03可能需要承担二个方面的法律责任。
宠来也
2021-12-17 02:00:03在未确保安全情况下拦车造成事故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宠来也
2021-12-17 02:00:03我认为,应该按“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入刑。
重典治乱相。不仅是狗,其他的动物需要被保护,这无可厚非。但是,每个领域都有自己的规范,打着保护狗或其他动物的口号,去扰乱另一个领域的正常秩序,甚至会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不仅仅是极度自私的行为,更是法律上严令禁止的行为。
高速上拦车,明知非常危险还予以实施,主观上是一种故意,侵犯的客体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特征。
有些人喜欢将自己的兴趣爱好甚至是“善良”强加在别人身上,要求其他人也必须支持和效仿他,这不是真善良,你在自己的空间行使自己的行为,不影响他人是可以的,但一旦进入了别人的空间,就应该考虑别人的感受和生命财产,不能以自己的理解,被自己置身于自己编织的道德制高点,再对别人的行为横加指责。这本身就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