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看待“1月11日成都捡犬妇人因索要高额酬金而高空摔死犬”一事?
提问者
匿名网友
11日中午,成都龙泉驿区一家宠物医院。21岁南充女孩小吴抱着一条小狗失声痛哭,怀里的小狗尚有体温,双眼睁着、全身耷拉,医生抢救一番后宣告狗已经死亡。
11日上午,苦寻丢失爱犬已超过半个月,本已心力交瘁的小吴,在和捡养人网络沟通十多天后,几经周折亲自上门讨还自己的爱犬,结果却出现了揪心的一幕:狗最终在捡养人那栋楼下躺着,嘴角流血,还在抽搐。急送医院抢救,小吴的爱犬没有抢救过来。医生指出,狗的死因应为从高处摔下,然后头部出血性死亡。
10人回答
匿名网友
2021-12-17 10:27:41谢邀。
“hell is empty,all devils are here.”
“地狱已空,恶魔在人间。”
先引用莎翁《暴风雨》中的一句名台词。
这句用来形容此次事件,不能更贴切。
恕有宠君不能称施暴者为“人”,因为她根本不是人,暂以“渣滓”而代之……
作为一名女教师,渣滓没有尽为人师表的义务,反而恶意掳走狗狗后对其主人进行长达半个月的恐吓和勒索,多次用“想要见活的还是死的”、“我给你看一个火烤狗视频”等语言威胁狗狗主人,让她心甘情愿转钱。最后主人忍无可忍,带上保安和警察上门索犬,结果为了“毁灭”证据,将狗狗从六楼扔下,狗狗当场死亡。事后各界人士帮助主人寻公道时,在警察面前,渣滓还一度强迫其女儿喝水,不让她说出真相,呛得女儿直哭。
这是老师?这是母亲?这,是人???
先不说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恐吓威胁、勒索、阻碍调查、毁灭证据、虐待儿童这些法律上的事情。光说滥杀无辜生命这条道德罪,这个渣滓,应该用十世都无法赎罪。
这个渣滓的行为,有宠君再不想评论了。还是说回养宠人应该注意的事情:看管好自己的毛孩子吧。狗狗主人小吴因为家住1楼,没锁好门窗,让狗狗越狱出逃,造成了这次悲剧。我想,她的心应该很痛,除了失去了爱犬,还因为自责而心如刀割吧…这种心情,应该能比得上那些因为疏忽照顾而使儿童走丢或受伤甚至死亡的父母的心情吧……
所以,有宠君真的要再次呼吁:出门遛狗戴好牵引绳,外出锁好门窗,世界看似美好,但魔鬼都在人间了……
#有宠原创,谢绝转载#
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整个事件原委是这样的。
12月23日
主人丢失爱犬,联系捡养人
成都姑娘小吴的柯基犬莱恩走丢后,经过打听,得知爱狗被小区门卫捡到送给两名男子,两男子又辗转送给一名女子。小吴联系上该女子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女儿喜欢狗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
12月24日——1月11日
捡养人挑衅式讨价还价、索要费用
从24日一直到1月11日上午,两人断断续续的聊天记录显示,何某一直不愿归还,几次三番有挑衅式讨价还价的言论,甚至有一些恐吓、要钱、挑逗、奚落小吴的言论。借着小吴爱狗心切,不停提出过分的要求。
1月11日
上门讨狗,丢狗半月后找回爱犬尸体
通过网友们的帮助,小吴找到了捡狗人的住址,并带上记者“上门讨狗”。
结果却出现了揪心的一幕:狗狗被发现时,在捡养人那栋楼下躺着,嘴角流血抽搐。小吴上前一看,顿时就嚎啕大哭,躺在地上的狗,就是她苦苦寻找的莱恩。急送医院抢救,没能抢救过来。
医生指出,狗的死因应为从高处摔下,然后头部出血性死亡。
当记者再次返回何某家时,屋子已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记者又拨打何某的电话,也已关机。小吴抱着小狗失声痛哭,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道。
这件事出来后,立马引起了网友的高度关注。小律认为:
狗虽然不是人不受法律保护,但是狗是狗主人的私人财产。
1.捡到别人东西不归还反而敲诈勒索,说明这人品行有问题
2.别人给钱赎回反而把狗摔死,说明这人冷血变态
3.身为中学老师,没道德,冷血变态,根本不配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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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如果摔狗是事实的话,那么摔狗人很变态,而且摔狗人的行为可能涉嫌犯罪,这就要看狗的价值了,涉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
我们更要思考的是,这只狗完全可以不死的,狗死了,说别的有啥用呀,狗死不能复生,狗主人要反省自己是不是凶手。客观上,狗就是死在这个主人手里,当然,狗主人可以获得赔偿。摔狗者也会受到处罚,但毕竟狗死了,还有没有更合适的做法呢?
其实,我们是在探讨,发生一件事,如何让双方利益最大化而圆满解决问题,如何双赢,这是我们社会的课题,现在是双输,其实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这人狗死了,那人赔钱可能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何会这样?这些才是要反思的。
比如狗主人的责任:1、养狗不爱护狗,让狗丢失。 2、该给的合理费用而不给,只知道空谈,把钱转过去,看看什么结果?只会说而不给,其实就是想拿到狗,不给钱了。 3、协商不成可报警,而不是激化矛盾,导致摔狗。 4、这只狗换一个主人处理这个事,估计都不会死的。
综合评论这件事,索要费用合理,摔死小狗犯法。法律上有个词叫无因管理,这个钱是该给的不能抠。这些天养狗的花销要给。一码是一码,媒体也不要道德绑架,建议加强学习。
新闻:半月前,成都姑娘小吴的柯基犬莱恩走丢,经过打听,原来狗狗被小区门卫捡到后送人,小吴联系上捡狗人后,对方不断以买狗粮狗窝为借口向她索要钱财。11日上午,小吴再次到捡养人家协商却被拒门外,此时屋内能听到狗狗叫声。而后发生令人心碎的一幕:狗狗被发现在捡养人楼下躺着,嘴角流血,还在抽搐。莱恩最终经抢救无效身亡,医生推断系高处坠落伤亡。目前警方已介入。
匿名网友
2021-12-17 10:27:41这位妇人,蛇蝎心肠,没人性,这种人,不用着急,肯定会遭报应的,现在,都讲现世报,不信你等着看,马上就来了,即便不报应她身上,也会报应在她儿女身上,这样的畜牲不遭报应,那就是没天理,一个小生命,就为一点钱,没有满足她,她就无情的摔死了狗狗,剥夺了狗狗的生命权,她还是人吗?这种没人性的畜牲,肯定不得好死,诅咒她死一万次
匿名网友
2021-12-17 10:27:41作恶者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事情经过大家应该都知道了,不知道的看看这两天的新闻,也能有个大概的了解,我就不再复述了。
这两天看这个新闻气的我胃疼,尤其是看到摔狗者在派出所声泪俱下的“表演”,我真的气到爆炸!嘴里表态是“我错了,求你原谅我吧”,实际上是“我都哭了,都认错了,你为什么不原谅我,他们为什么还都在网上骂我”,这样的逻辑真的特别可笑。只希望人民警察不要再本着“以和为贵”的精神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狗主人也千万别放弃通过法律渠道给狗狗讨回公道,为什么?因为每一个作恶者都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的时候,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生命的可贵。
我看了评论,好多人极端的把这件事跟前不久长沙发生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觉得这是狗主人不牵绳造成的后果,或是爱狗人士无端挑事。不是这样的,这件事也不是人命与狗命孰轻孰重的问题,而是不能让作恶者觉得漠视生命漠视法律是零成本不需要自己付出任何代价的,如果不采取任何惩罚措施、或是惩罚不到位,会引起恶劣的社会影响,违法乱纪的效行者会更多,到时候被漠视的就不是一只狗的生命了,是人命又怎样?反正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
从法律上讲,宠物属于饲主个人财产,受我国法律保护。那么摔狗者在捡到他人饲养的宠物狗、了解了事情发生经过,拒不归还、占为己有,甚至还损害失主财产,可能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之后甚至还出言不逊,威胁失主,敲诈勒索,教唆他人强奸,
这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对于这种人来说,手里到底是一件东西、一只狗,还是一个小孩,并没有什么区别。这种人极度自私自利,只关心自己,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事、物的价值,哪怕是生命,他们都不会在乎,这种人很容易受情绪支配,继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希望大家在生活中能认清这些特征,慎重交友,不要圣母心,最大程度避免可能造成的损失。
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今天凌晨摔狗人何兴丽终于不躲了,抱着狗主人痛哭流涕。但是一想到你和狗主人的对话,这些痛哭流涕还有什么意义?不断的让狗主人拿钱赎,不断的要挟要弄死小狗,甚至剥皮抽筋!还对狗主人说要不你跟我弟弟处个对象?
WTF???
狗主人把狗当孩子,你把狗当一个可以随时丢弃的筹码,这时候又惺惺作态的来派出所自首并痛苦道歉。有用吗?为什么不把你的孩子丢下去再让人来道歉呢?
从视频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狗主人对摔狗者的不耐,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最后还是派出所出来调和,然后赔偿握手言和。
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我什么都不想说了,自从看了这个报道,我天天关注…我就来说说一只狗狗对家庭意味着什么吧……我从小在姥姥家养的都有狗狗…我…6岁那年…大爷爷送来了一只他们养了两岁的京巴…大爷爷走的时候,京巴哭了…我看到了他的焦虑,不安,和不想离开主人…那一刻我越发的爱狗狗了…长大以后参加工作了,自己一个人有条件养狗狗了,我买了一只比熊…两个月带回来…现在已经四岁了…在我心里他非常的重要…因为我们朝夕相处了四年了,我早早的已经习惯有他了他也习惯有我了!
他生病…我牵挂,我出差他不安…回来泪腺多…这四年里他给我带来了很多的开心快乐和幸福!他的生活里只有你!对我而言狗狗除了不会说话和人是一样的…
他能表达开心,兴奋,难过,不安!
狗狗的聪明可爱呆萌让你不爱他都做不到…
这次的事件,我很痛心…心疼…我对我们家乐宝更上心了…因为社会上有很多你想想不到的人…所以我理解同情狗狗主人…同事也提醒爱狗人士看护好你的爱犬…因为你是她生命的全部!他的一生只有十年…请负责
我希望中国也能给动物立保护法!
从内心十分尊敬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对狗猫的爱心良心!同为大陆人不知何时才能出台向台湾一样保护狗猫《动保法》?真为美欧、德国、法国、印度等和台湾、香港人感到骄傲!为美殴、德国、法国、印度等台湾香港人点赞!我知道狗的确是人类的忠诚朋友,首先狗不同于其他动物,狗忠诚聪明可爱勇敢通人性有灵性,狗为人类巡逻,搜救,缉毒,追捕,破案,导盲,放牧,看家护院,陪伴老人妇女儿童等等......现在的社会很多感人的故事都是发生在狗身上,而人己变的不是人不如狗,残酷冷漠无情!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在大陆很多人痛恨玉林狗肉节!痛恨偷狗贼、狗贩子、狗肉店等。换一句话说:那些残忍虐待屠杀狗狗的人对动物都没有爱心善心,对人能有爱心善心吗???正常人用小脑想一想是不是这个道理?......关爱动物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每个人文明素质,道德修养,社会进步的体现......应该教育人人有爱心,!人人有善心!传播一点正能量!而不是人人自私泠漠无情.......!
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看到这个问答,我这个爱狗人士,不免唠叨几句。在我看来,先抛开丢失狗的姑娘和摔死狗的得主来言,中国急需出台的是动物立法。这也是我们迈向文明的阶梯的必经之步。如果有立法了,动物也相对有了生存权利,就不会被人拾到随意送给别人或者随意定夺它的生死。
从摔死狗狗的人(且这么称呼吧)来说,她应该也是属于爱狗那一类的。这种爱,属于狭隘的那种爱。自私的占有欲和扭曲的人格,对免费得来的名贵狗狗,当然会窃为己有,对狗主人的索要,提出了过分的条件,最后因为狗主人动用了记者等第三方出面,奋而摔狗,充分暴露了其极端的自私,既然狗狗我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这是人的劣根性,也是一种人格的缺失。
如果有动物立法,大家对诸如随便杀害小动物,随意丢弃小动物行为就有了根本的遏制,就不会认为它只是一只狗了。
虽然,在派出所的出面协调下,狗主人和摔狗之人有了和解。但是,谁也不会抚平狗狗主人失去爱宠的心伤和因为此事带来的社会负面效应。而摔狗之人,不知道通过这件事,会不会重新认识自己的所做所为,从根本上唤起一些良知。
狗狗也是一条命,它来到这个世间,本应该享受属于它的春秋冬夏,却被人为的左右了命运,做了牺牲品。
狗主人是对狗充满了真爱,而摔狗之人,切不论他从事的何种职业,仅此摔狗的品行,就让人嗔目。希望通过这件事,能够让人们有所警醒。不要把对物欲的极端占有,转嫁到任意毁坏生命上去。
喜欢狗狗,就该成全它与主人相遇。而不是用那么多所谓的条件,来强加于狗主人。这种不记后果的行为,以后如何面对世人,得不偿失啊。
总之,我还是那句话,狗狗也是一条命,它对人类忠诚,勇敢,可爱!我们不能再任意丢弃,糟蹋,虐杀它们。而是合理的饲养,保护,让它们继续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小狗莱恩,一路走好,愿天堂没有高楼虐杀,也愿摔狗之人,从根本认识自己的过失,不要背负一生的心灵枷锁。愿狗主人,能再遇上一只属于自己的乖狗狗,好好养着,别再弄丢了。
匿名网友
2021-12-17 10:27:41看到过太多刚开始飞扬跋扈,唯我独尊的泼辣之徒,被曝光后,被网络舆论施压后,瞬间就变得可怜兮兮,痛哭流涕的“真诚”的道歉,完全没有了先前的不可一世的拙劣态度,所以,TA们真的是在“真诚”的恳求大家原谅吗?我觉得TA们此时内心的想法更可能是“我他妈都放下高贵的身份出来向你们道歉了,你们还不快点接受?心里没点逼数是吧”一类的吧。你会相信一个戾气满满的人在一夜间突然变得通情达理,怜悯世间万物?如果有个内心喇叭就好了,放在TA们胸前,看他们的“真诚”到底是什么颜色的!他们只不过是迫于压力,只能“被迫”承认自己错了而已,内心怎么骂骂咧咧的还不一定呢!
宠来也
2021-12-17 10:27:41看了这件事觉得很是震惊,怎么会有如此恶毒的女人,一般的人捡到别人的东西都会着急找失主,这倒好失主都找上门来了,不还还勒索,既然失主都答应了给买一只,你又何必把狗摔死呢,狗是一条生命,是人类的朋友,每次看到狗在原地等主人的视频,就会特别感动,这人连狗都不如,你也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怎会下得如此狠心呢?对于失主我也想说面对这种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告她,这属于不当得利,加上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