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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是主人被狗杀了,还是狗被杀了?
惊天惨闻,主人虐待家犬,反遭至死。
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偶然浏览新闻时、看到的真实惨剧,下面分解。
说的是在俄罗斯维尔德洛夫斯科州,有一名叫卡德尼科夫的人。
有一天,因为住在他家附近,的邻居发现卡德尼科夫家最近没什么动静,为以防不测发生什么意外,邻居报了警,叫警察来查看卡德尼科夫的家。
当警官们到达卡德尼科夫的家时,推开他的家门,发现恐怖的一幕,因为看到了陈尸家中,死状非常惨烈的卡德尼科夫倒在地板上。
卡德尼科夫的尸体已经身首异处,上半个身子已经被啃食得干干净净,肋骨,脊椎,全部露出白骨,房间里鲜血直流,溅了一地,相当的惨烈,让人毛骨悚然。
警官们认为卡德尼科夫死于谋杀,谋杀者究竟是谁,根据警方调查取证,谋杀卡德尼科夫的就是他自己家养的牧羊犬。
主人到底该不该死
据卡德尼科夫的邻居说,卡德尼科夫在一年前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很多邻居也见过这只牧羊犬,是一条十分聪明温训听话的狗子。
而卡德尼科夫经常有事没事虐待这条牧羊犬,对牧羊犬鞭击抽打,每次重击,邻居们都会听到狗子的惨叫,有时狗子被欧打到惨叫哀嚎一整晚上,可见下手很重,狗也伤疼得不轻,邻居们为此,经常去劝解,卡德尼科夫都是置之不理。
卡德尼科夫总是把德国牧羊犬关在狭小的浴室,基本很少会带狗子出门,有时一礼拜也不给狗子饭吃,警官们听了这些原因,认为这条牧羊犬可能实在饿疯了,才袭击卡德尼科夫的,狗子把主人咬死并吃了一些卡德尼科夫的肉,现在这只牧羊犬已经不知去向,可能是亡命天涯了。
这条牧羊犬此生可能对人类的好感全无了。这应该就是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吧!狗急了也会跳墙的。那些还在虐待狗狗的人,可能要当心了。
其实我国宠物保护法规定虐侍动物是违法的!
真的是,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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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主人的狗”,什么样的狗会把主人杀死!中央4套曾报道一个广西的老人在遛自家比特狗的时候,因担心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而被比特狗咬倒致死的惨痛视频。
“杀死主人的狗”是一个特定语境下,动宾结构修饰的名词。我们就要贴近社会热点,看看下面的新闻。
因为这个社会没人承认自己是附属,是奴隶!即使是在有钱人家做家政、做保姆的人,也是称呼为东家或老板,没有称呼为主人的!因为虽然地位不同,但人格相同。
那么“杀死主人的狗”,什么样的狗会把主人杀死!中央4套曾报道一个广西的老人在遛自家比特狗的时候,因担心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而被比特狗咬倒致死的惨痛视频。
老人因担心,比特犬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谁知这一下激怒了比特犬,导致被咬倒在地。
附近的保安发现不对,及时出手希望能狗嘴救人,可惜比特犬是那种皮糙肉厚,不怕痛的狗,死死的咬着老人。直到狗被打死,老人才从狗嘴解脱,只可惜刚从地上坐起来,就倒地长眠,没能幸免于难。还是被咬死了。
这就是那只咬死遛它的主人的比特犬。
什么狗会杀死自己的主人呢?
首推烈性犬和猛犬。如:挪威那、斗牛獒犬、藏獒等。平时经常参加斗狗比赛的狗。如:比特。平时吃生肉的狗,对血腥味比较兴奋,一旦被其咬伤,可能招致致命伤害。大型狗,一群狗,由于饥饿可能也会咬死饲养它们的主人。
读者朋友你们好!请问你们家饲养或住的小区或村里,有饲养可能咬死人的狗吗?你们平时是怎么对待和防护的?
“杀死主人的狗",从语法的角度看,不是完整的句子,而且存在歧义——关键是"狗"既可以是"杀死"这个动作的施动者,也可以是这个动作的受动者。
这句话如果不放在具体的语境里是有歧义的,无法锁定语意。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狗死了,另一个可能是主人死了。
‘’歧义‘’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语言现象
杀死主人的/狗与杀死/主人的狗:第一句是指去杀死主人的狗;后一句则是指主人被狗杀(咬)死了。
歧义句是在理解上会产生两种可能但在当时语境种只利用其中一种含义的句子。换句话说,就是模棱两可既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
咬文嚼字说‘’歧义‘’
(一)组合层次不同造成歧义
①“我们三个人一组”,可理解为“我们/三个人一组”或“我们三个人/一组”。
②“这份报告,我写不好”,可理解为“这份报告,我/写不好(能力有限)”,也可理解为“这份报告,我写/不好(不适合我写)”。
(二)结构关系不同造成歧义
①“进口彩电”,可理解为动宾关系,也可理解为偏正关系:即既可以指‘’去进口彩电‘’,也可以指进口来的彩电。
②“学生家长”,可理解为并列关系,也可理解为偏正关系。例句如:‘’明天的运动会学生(和)家长都来(并列关系)‘’;‘’今天的运动会学生(的)家长也在(偏正关系)‘。’
(三)语义不明确造成歧义
①“开刀的是她父亲”,可理解为她父亲是开刀的外科医生,也可理解为她父亲有病,医生给他做了手术。
②“妇女理发店”,可能是由妇女开办的理发店,也可能是以妇女为服务对象的理发店。
③“诗人的风度”,指的的可能是诗人,也可能不是诗人。
(四)词类不同造成歧义
①“我要炒肉丝”,“炒”可理解为动词或形容词,即既可以理解为‘’我要吃炒肉丝‘’,也可以理解为‘’我要自己炒肉丝‘’。
②“饭不热了”,“热”是动词,意即不用热饭了,凉的也可以吃;“热”是形容词,意即饭凉了。
③“他原来住在这里”,“原来”做名词,意即他以前曾住在这里;“原来”做副词,意即没想到他就住在这个地方。
④“县里通知说,让赵乡长本月15日前去汇报”,“前”做形容词,表示‘’前去‘’之意,时间范围大;“前”做动词,则表示‘’在15日之前‘’走之意,也含有最迟‘’必须‘’在15日这一天走的意思。
(五)词语含义多解造成歧义
①“躺在床上没多久,他想起来了”,可理解为他想起了什么事,也可理解为他要起床。
②“请吃菜”,“菜”既可指蔬菜,也可泛指菜肴。
③“贸易部已向华北东北调拨物资”,“向”可理解为“从”,也可理解为“给”,表意大不相同。
(六)句子成分残缺造成歧义
①大家对护林员揭发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普遍感到非常气愤。因为在“揭发”后随意省去一个“的”字,使文意中心可以前移,造成歧义:既可理解为大家对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一事气愤;也可理解为对护林员揭发这个问题的行为气愤。加上这个“的”字,中心限制在“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上,文意就明确了。
②买车、船、饭票在服务台。此句在“车”后、“船”后丢掉“票”字造成歧义。既可以约定俗成的理解为车票、船票和饭票,也可机械刻板地理解为买车、买船和买饭票。
(七)口语中轻重音不同也可造成歧义
如:“他一个早晨就写了三封信”,“就”轻读,是说他写信写得快;“就”重读,则说他工作效率低,只写了三封信。
在一些书报杂志等出版物的文章中,以及在当下网络海量的文字信息中,歧义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我们在行文写作过程中,务必一定要根据所描述的具体情况,来准确使用一些具有双重词性(如既是名词,同时又是副词)的词汇,从而尽可能减少乃至彻底杜绝歧义现象。
如果你是一名学生,我乐意为你解析。中国语言极为丰富,表达特定的语境可供选择的词汇很多。发现语句的意思模棱两可时,往往是病句。判断句子的真实函义,有时需要考虑前后相联系的语句。本题中只有单独的短句,正确理解,就应考虑语言的使用习惯。
平常我们会说一尺布,一头牛,狗狗咬死了人。如果说成一头布 ,一尺牛,狗狗杀死了人,就有点违背常理,形成语病。所以,“杀死主人的狗”,应该指的是狗狗被杀。毕竟,“咬”与“杀”的作俑者有区别,实施对像也会不同。…………春草
谢谢邀请,这句话在语文里专业用语是句式杂糅,是一种病句,就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句式不同、结构各异的短语或句子混杂、纠缠在一起,造成关系套叠、表意不清。具体的原因是因为这句话缺少主语或者是滥用介词导致缺主语。
这句话因为句式杂糅的缘故,引申到了多种意思,当然我只找到了两个(或许更多,找到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具体可以这样断句:“杀死主人 的狗”
这句话中狗是主语,所以主人被杀。
具体可以这样断句:“杀死 主人的狗”
这里主人的狗不是主语,所以狗被杀。
句式杂糅是最近中考的常考题型,很多人判定句子是否有语病的时候都因为这个而烦恼,那么怎样判定句子是否是句式杂糅呢?我就在这里教大家一招:其实将整句子连贯的读起来,如果有两层意思的,就是句式杂糅,就是一个病句,类似于英语的从句,但是从句可不是病句哦!
好了!这次的问答就到这里了!有不同意见的小伙伴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的支持!
看这没头没尾的话,两种说法都对,具体是哪一种说法呢?那要看语境。
分析句意应该是狗杀死了主人!但狗怎么能杀死主人呢?这永远都不可能的事。狗对主人的忠诚,养狗的都知道!所以有些不成立,违反常伦。出题的人,也是想得到合情合理的回答,不合理答案,也就没有出题的必要了。
杀死主人的狗,这里的主人:是狗的主人,那还会是谁的主人呢?那么应该是狗主人雇用的人。这句话有命令的意思,也有肯定的意思,所以呢此句省略了主语。不管主语是谁,但目的都是杀死主人的狗,因此狗被雇佣的人杀了!或者是狗还没被杀呢,杀狗的人正在蕴酿中。要百分百的确定狗被杀死了,那么这句话得这么说:“杀死了主人的狗”。
主人 被狗杀死了。
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本来就不完整。这句话的主语应该是狗。可是还有另一种解读,某某杀死主人的狗。这样一来 意思全变了。
10人回答
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惊天惨闻,主人虐待家犬,反遭至死。
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偶然浏览新闻时、看到的真实惨剧,下面分解。
说的是在俄罗斯维尔德洛夫斯科州,有一名叫卡德尼科夫的人。
有一天,因为住在他家附近,的邻居发现卡德尼科夫家最近没什么动静,为以防不测发生什么意外,邻居报了警,叫警察来查看卡德尼科夫的家。
当警官们到达卡德尼科夫的家时,推开他的家门,发现恐怖的一幕,因为看到了陈尸家中,死状非常惨烈的卡德尼科夫倒在地板上。
卡德尼科夫的尸体已经身首异处,上半个身子已经被啃食得干干净净,肋骨,脊椎,全部露出白骨,房间里鲜血直流,溅了一地,相当的惨烈,让人毛骨悚然。
警官们认为卡德尼科夫死于谋杀,谋杀者究竟是谁,根据警方调查取证,谋杀卡德尼科夫的就是他自己家养的牧羊犬。
主人到底该不该死
据卡德尼科夫的邻居说,卡德尼科夫在一年前养了一只德国牧羊犬,很多邻居也见过这只牧羊犬,是一条十分聪明温训听话的狗子。
而卡德尼科夫经常有事没事虐待这条牧羊犬,对牧羊犬鞭击抽打,每次重击,邻居们都会听到狗子的惨叫,有时狗子被欧打到惨叫哀嚎一整晚上,可见下手很重,狗也伤疼得不轻,邻居们为此,经常去劝解,卡德尼科夫都是置之不理。
卡德尼科夫总是把德国牧羊犬关在狭小的浴室,基本很少会带狗子出门,有时一礼拜也不给狗子饭吃,警官们听了这些原因,认为这条牧羊犬可能实在饿疯了,才袭击卡德尼科夫的,狗子把主人咬死并吃了一些卡德尼科夫的肉,现在这只牧羊犬已经不知去向,可能是亡命天涯了。
这条牧羊犬此生可能对人类的好感全无了。这应该就是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的真实写照吧!狗急了也会跳墙的。那些还在虐待狗狗的人,可能要当心了。
其实我国宠物保护法规定虐侍动物是违法的!
真的是,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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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咋一听,应该是狗把主人杀死了,就是咬死了吧!不然这个社会的人谁还会有主人,难道我们又回到奴隶社会,成为资本家有钱人的附属啦??
“杀死主人的狗”,什么样的狗会把主人杀死!中央4套曾报道一个广西的老人在遛自家比特狗的时候,因担心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而被比特狗咬倒致死的惨痛视频。
“杀死主人的狗”是一个特定语境下,动宾结构修饰的名词。我们就要贴近社会热点,看看下面的新闻。
因为这个社会没人承认自己是附属,是奴隶!即使是在有钱人家做家政、做保姆的人,也是称呼为东家或老板,没有称呼为主人的!因为虽然地位不同,但人格相同。
那么“杀死主人的狗”,什么样的狗会把主人杀死!中央4套曾报道一个广西的老人在遛自家比特狗的时候,因担心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而被比特狗咬倒致死的惨痛视频。
老人因担心,比特犬乱吃地上的东西打了一下狗,谁知这一下激怒了比特犬,导致被咬倒在地。
附近的保安发现不对,及时出手希望能狗嘴救人,可惜比特犬是那种皮糙肉厚,不怕痛的狗,死死的咬着老人。直到狗被打死,老人才从狗嘴解脱,只可惜刚从地上坐起来,就倒地长眠,没能幸免于难。还是被咬死了。
这就是那只咬死遛它的主人的比特犬。
什么狗会杀死自己的主人呢?
读者朋友你们好!请问你们家饲养或住的小区或村里,有饲养可能咬死人的狗吗?你们平时是怎么对待和防护的?
我是宠医小梦,欢迎关注!祝您开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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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网友
2021-12-17 15:53:59“杀死主人的狗",从语法的角度看,不是完整的句子,而且存在歧义——关键是"狗"既可以是"杀死"这个动作的施动者,也可以是这个动作的受动者。
理解词、短语、甚至句子的含义,有时要放在具体的语言环境里去判断。
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这句话如果不放在具体的语境里是有歧义的,无法锁定语意。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狗死了,另一个可能是主人死了。
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歧义‘’是现代汉语中的一种语言现象
杀死主人的/狗与杀死/主人的狗:第一句是指去杀死主人的狗;后一句则是指主人被狗杀(咬)死了。
歧义句是在理解上会产生两种可能但在当时语境种只利用其中一种含义的句子。换句话说,就是模棱两可既可以这样理解,也可以那样理解。
咬文嚼字说‘’歧义‘’
(一)组合层次不同造成歧义
①“我们三个人一组”,可理解为“我们/三个人一组”或“我们三个人/一组”。
②“这份报告,我写不好”,可理解为“这份报告,我/写不好(能力有限)”,也可理解为“这份报告,我写/不好(不适合我写)”。
(二)结构关系不同造成歧义
①“进口彩电”,可理解为动宾关系,也可理解为偏正关系:即既可以指‘’去进口彩电‘’,也可以指进口来的彩电。
②“学生家长”,可理解为并列关系,也可理解为偏正关系。例句如:‘’明天的运动会学生(和)家长都来(并列关系)‘’;‘’今天的运动会学生(的)家长也在(偏正关系)‘。’
(三)语义不明确造成歧义
①“开刀的是她父亲”,可理解为她父亲是开刀的外科医生,也可理解为她父亲有病,医生给他做了手术。
②“妇女理发店”,可能是由妇女开办的理发店,也可能是以妇女为服务对象的理发店。
③“诗人的风度”,指的的可能是诗人,也可能不是诗人。
(四)词类不同造成歧义
①“我要炒肉丝”,“炒”可理解为动词或形容词,即既可以理解为‘’我要吃炒肉丝‘’,也可以理解为‘’我要自己炒肉丝‘’。
②“饭不热了”,“热”是动词,意即不用热饭了,凉的也可以吃;“热”是形容词,意即饭凉了。
③“他原来住在这里”,“原来”做名词,意即他以前曾住在这里;“原来”做副词,意即没想到他就住在这个地方。
④“县里通知说,让赵乡长本月15日前去汇报”,“前”做形容词,表示‘’前去‘’之意,时间范围大;“前”做动词,则表示‘’在15日之前‘’走之意,也含有最迟‘’必须‘’在15日这一天走的意思。
(五)词语含义多解造成歧义
①“躺在床上没多久,他想起来了”,可理解为他想起了什么事,也可理解为他要起床。
②“请吃菜”,“菜”既可指蔬菜,也可泛指菜肴。
③“贸易部已向华北东北调拨物资”,“向”可理解为“从”,也可理解为“给”,表意大不相同。
(六)句子成分残缺造成歧义
①大家对护林员揭发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普遍感到非常气愤。因为在“揭发”后随意省去一个“的”字,使文意中心可以前移,造成歧义:既可理解为大家对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一事气愤;也可理解为对护林员揭发这个问题的行为气愤。加上这个“的”字,中心限制在“林业局带头偷运木料的问题”上,文意就明确了。
②买车、船、饭票在服务台。此句在“车”后、“船”后丢掉“票”字造成歧义。既可以约定俗成的理解为车票、船票和饭票,也可机械刻板地理解为买车、买船和买饭票。
(七)口语中轻重音不同也可造成歧义
如:“他一个早晨就写了三封信”,“就”轻读,是说他写信写得快;“就”重读,则说他工作效率低,只写了三封信。
在一些书报杂志等出版物的文章中,以及在当下网络海量的文字信息中,歧义现象比比皆是。所以我们在行文写作过程中,务必一定要根据所描述的具体情况,来准确使用一些具有双重词性(如既是名词,同时又是副词)的词汇,从而尽可能减少乃至彻底杜绝歧义现象。
匿名网友
2021-12-17 15:53:59如果你是一名学生,我乐意为你解析。中国语言极为丰富,表达特定的语境可供选择的词汇很多。发现语句的意思模棱两可时,往往是病句。判断句子的真实函义,有时需要考虑前后相联系的语句。本题中只有单独的短句,正确理解,就应考虑语言的使用习惯。
平常我们会说一尺布,一头牛,狗狗咬死了人。如果说成一头布 ,一尺牛,狗狗杀死了人,就有点违背常理,形成语病。所以,“杀死主人的狗”,应该指的是狗狗被杀。毕竟,“咬”与“杀”的作俑者有区别,实施对像也会不同。…………春草
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谢谢邀请,这句话在语文里专业用语是句式杂糅,是一种病句,就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句式不同、结构各异的短语或句子混杂、纠缠在一起,造成关系套叠、表意不清。具体的原因是因为这句话缺少主语或者是滥用介词导致缺主语。
这句话因为句式杂糅的缘故,引申到了多种意思,当然我只找到了两个(或许更多,找到的朋友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第一种:主人被狗杀了。
具体可以这样断句:“杀死主人 的狗”
这句话中狗是主语,所以主人被杀。
第二种情况:狗被杀死。
具体可以这样断句:“杀死 主人的狗”
这里主人的狗不是主语,所以狗被杀。
句式杂糅是最近中考的常考题型,很多人判定句子是否有语病的时候都因为这个而烦恼,那么怎样判定句子是否是句式杂糅呢?我就在这里教大家一招:其实将整句子连贯的读起来,如果有两层意思的,就是句式杂糅,就是一个病句,类似于英语的从句,但是从句可不是病句哦!
好了!这次的问答就到这里了!有不同意见的小伙伴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谢谢大家的支持!
宠来也
2021-12-17 15:53:59看这没头没尾的话,两种说法都对,具体是哪一种说法呢?那要看语境。
匿名网友
2021-12-17 15:53:59分析句意应该是狗杀死了主人!
但狗怎么能杀死主人呢?这永远都不可能的事。狗对主人的忠诚,养狗的都知道!所以有些不成立,违反常伦。出题的人,也是想得到合情合理的回答,不合理答案,也就没有出题的必要了。
杀死主人的狗,这里的主人:是狗的主人,那还会是谁的主人呢?那么应该是狗主人雇用的人。这句话有命令的意思,也有肯定的意思,所以呢此句省略了主语。不管主语是谁,但目的都是杀死主人的狗,因此狗被雇佣的人杀了!或者是狗还没被杀呢,杀狗的人正在蕴酿中。要百分百的确定狗被杀死了,那么这句话得这么说:“杀死了主人的狗”。
匿名网友
2021-12-17 15:53:59主人 被狗杀死了。
杀死主人的狗,这句话本来就不完整。这句话的主语应该是狗。可是还有另一种解读,某某杀死主人的狗。这样一来 意思全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