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毛寻回犬,猎犬的一种,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大型家犬,云南临沧,一只正晒太阳的金毛,被小区保安棒打致死,主人表示将追究保安的法律责任,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如果起诉到法院,有被驳回起诉的可能。
狗是什么,有的人说是家人,有的人说是牲畜,但是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中,狗是人的财产,打死他人的狗,是毁坏他人财物的侵权行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损失金额超过5000元,就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要被刑拘判刑的,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仍然属于是民事侵权纠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谁是原告
狗主人作为起诉人,首先需要举证自己是狗的合法饲养人,只有饲养人才是适格的赔偿侵权人,该事件中,保安捕杀的是无人看管也没有标记的犬只,切不论这是流浪狗也好,放养狗也好,原告需要举证被棒杀的狗是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仅有一些生活照片,小区监控照片,只能证明共同生活但是无法证明所有权状况,法院有可能直接就以不是适格原告,驳回诉讼请求。
2、谁是被告
小区物业有排除小区安全隐患的职责,保安棒打无主人看管的狗,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单位承担责任,所以保安压根就不是适格的被告,以保安为被告的起诉,大概率也会被驳回。
3、保安该不该打狗
物业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执法权,不能够直接采取毁坏业主财物的方法履行职务,有相应执法权的是城管,是民警,所以,保安不能直接捕杀狗,但是可以驱赶,捕捉。
4、如何评价保安棒打无人看管的狗
看过视频后的第一感觉就是残忍,但是如果再看看那些大狗伤害小孩的视频,就觉得保安的做法虽然过激,可以谴责但是没必要惩罚。
从法益保护的角度看,人的生命健康是最值得保护的,狗作为一种财产行权益,如果没有妨害他人,文明养犬,合法养犬,应当得到他人的尊重,但是如果漠视他人的人身安全,违规养犬,成为一种潜在威胁,负有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就需要及时排除隐患。
所以,个人不觉得保安需要受到惩罚,我们反对的不是狗,而是不文明养狗行为,因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财产损失,理应由不文明养狗人自行承担责任。
问题来了:保安打死无人看管的狗,是否应当赔偿呢?
问 如果何某人没有打死金毛,选择报警,派出所会不会将金毛的主人刑拘?